1. 毕业生报到期限
根据规定,2022年5月17日毕业时间在12月31日前的,就业工作部门必须将其派遣性质报为“不纳入派遣方案”,不签发报到证。取得毕业资格后当年内(以毕业证落款时间为准)可申请派遣,具体手续由学校统一办理。
2. 职业专科学校毕业生
职业专科学校以就业为指导的职业教育,学生主要来自中学和实科中学毕业生,学制为三年。少数毕业生可升入专科大学。由于毕业生就业比较困难,职业专科学校属于全日制职业教育。
3. 就业报到通知家属
央企、涉密人员等毕业生,家属和单位是速度最快的通知方式。家属在这种情况下,单位一般会非常迅速地通知,确保相关手续的办理。
4. 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方案
从2021年5月26日开始,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将暂时停止管理系统报批就业方案工作,后于6月12日起恢复报送毕业生就业方案。省就业中心将依据高校报送的就业方案生成电子报到证。
5. 毕业生暂不派遣处理
个别已落实就业去向但仍在办理相关手续的毕业生,在6月3日前可向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申请“暂不派遣”,暂时不签发就业报到证,学校暂时保管档案。待就业接收手续办理完成后再进行派遣。
6. 灵活就业和待就业毕业生
除特定情况的毕业生以外,拟于8月底统一为灵活就业和待就业毕业生办理回原籍报到证。如毕业生个人需要提前办理回原籍报到证,可申请参照第一条集中办理。
7. 信息报送工作要求
自2021年4月起,各省级高校就业工作部门每学期报送本地及省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信息,突出重点和特点不必全面系统。每篇信息报送内容不超过1000字。
8. 毕业生离校服务
学院需要在6月9日前通过系统报送毕业生就业方案,毕业生可通过微信小程序查看、下载电子报到证。及时做好离校服务,对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按政策派遣回生源地。
9. 结业毕业生处理
根据相关文件,结业毕业生原则上不生成电子报到证,其档案会被派回生源地。学院需要在6月24日前将相关“结业”毕业生派遣方案调整为“不纳入派遣方案”。结转毕业生,在领取毕业证后可自行处理报到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