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体资格
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创业板公司上市的基本条件之一是具备主体资格,发行人必须是依法设立并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应该拥有健全并良好运行的组织机构,确保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按法律规定履行职责。
2. 具有一定规模
发行人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发行后股本不少于三千万元。
创业板的上市要求发行人具备一定资产规模,要求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发行后的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这样可以确保上市公司具有一定的资产基础,为其未来发展提供保障。
3. 股本条件
IPO后总股本不得少于3000万元。
创业板上市的公司在完成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必须达到3000万元以上。这个条件的设定旨在确保上市公司有足够的市值和资本规模,从而更好地吸引投资者和支持企业的发展。
4. 财务条件
发行人应当主要满足持续盈利、财务状况良好、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等要求。
除了资产规模和股本要求外,创业板上市的公司还需要满足财务条件,包括持续盈利、财务状况良好以及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等。这些条件的达标可以确保投资者利益和市场秩序的稳定。